對于以多品種小批量生產為主的企業,我們盡量把相同主型的不同規格產品整合到一個批次生產。同一主型不同規格的產品的結構、原材料、工藝等都是一樣的,所以試驗結果可以通用。
1. 定義:對產品的一些無法通過直觀感覺或儀器測量獲得結果的性能特征,采用破壞性試驗來取得性能參數值。
2. 目的:確認產品是否達到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標準,是否符合企業技術規定的要求,及為研發和生產過程控制提供依據。
3. 檢驗依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經備案的企業標準。
4. 檢驗項目:需進行實驗才能檢測到的產品核心功能和安全性能。如:耐火性、隔熱性等功能;甲醛含量、含水率等安全性能。
5. 檢驗方法:每批次產品出廠檢驗時,一些包裝前100%全檢的產品,例行檢驗和出廠檢驗一般都放到一起了。但是產品的某些性能沒法通過目測或儀器測量獲取,必須進行破壞性試驗才能得出結果的。按GB2828抽樣進行實驗檢驗。
消防產品中,很多產品是定制化生產的,定制化生產就會出現很多規格只生產一個兩個的情況,生產一個兩個的時候還要拿一個去試驗,那成本得多高啊,多么的費力不討好啊!比如別人跟我定制了一樘防火門,我得做3樘,拿一樘上機去打500次可靠性試驗,拿一樘破拆試驗,我是否還得拿一樘送去燒檢下會更好呢?這不純粹為了試驗而生產嗎,還拿什么去賣呢?
所以,對于以多品種小批量生產為主的企業,我們盡量把相同主型的不同規格產品整合到一個批次生產。同一主型不同規格的產品的結構、原材料、工藝等都是一樣的,所以試驗結果可以通用。你看形式試驗不都是按主型來試驗,覆蓋分型的嗎?
6. 實驗記錄:實驗記錄的統一標準格式,要求實驗記錄必須有下列主要內容:實驗名稱、實驗條件、試驗方法、實驗材料、實驗過程、實驗日期及產品批號、實驗結果、實驗討論及操作者簽名。
在《消防審廠輔助軟件》中,只有檢驗項目、指標要求、檢驗數量、實測結果、背景參數、備注幾項,下面是對應的關系:
1. 試驗名稱填入“檢驗項目”。
2. 實驗條件、試驗方法、實驗材料、實驗過程等分別填入“指標要求”和“背景參數”中。
3. 對特殊情況導致無法得出準確結論的時候進行的“實驗討論”或其他相關信息填入“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