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程序僅供參考,切勿直接使用;請根據您企業自身情況和需求進行修改。
1.目的 :
確保獲證產品能夠持續符合規定要求與已獲型式試驗合格的樣品保持一致性要求。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認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確認檢驗。
3.權責:
3.1 采購部:負責所要采購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供應商檢測報告跟催。
3.2 品質部:負責對關鍵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確認檢驗。
3.3 工程﹠研發部: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技術資料,參加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確認檢驗。
4.作業程序:
4.1 試驗室根據外購元器件和材料的重要性,自身檢測能力、檢驗成本及供應商的質保能力等因素,確定檢驗的方式和內容,定期確認檢驗的元器件和材料須填寫《定期確認檢驗計劃表》,并按計劃進行元器件和材料的確認檢驗,檢驗結論錄入《定期確認檢驗記錄》中。
4.2 根據自身的檢測能力,如出現不能檢測的內容,可由采購部要求供方提供或委托國家認可的檢測機構進行。
4.3 對非3C認證產品由供方或第三方完成的檢驗、應對其提出檢驗的要求,并明確元器件的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等,對檢測方出具的報告或質量憑證,由質管辦進行確認。
4.4 對屬于3C認證范圍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確認檢驗,可以通過登陸認監委網站驗證其證書有效性,并在《定期確認檢驗記錄》中記錄元器件的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查閱日期及證書是否有效等內容。
4.5 本程序所形成的記錄,按《質量記錄控制程序》執行。由品管部保存檢驗報告,對下載的證書狀態記錄簽字并保存。根據檢驗報告的結果,做為對關鍵件/材料及其供應商進行評價的依據之一。
5.確認檢驗要求及方法:
關鍵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確認檢驗要求
名稱 |
供應商 |
確認檢驗項目 |
檢驗依據 |
檢驗頻次/周期 |
檢驗方法或要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相關文件:
《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標準》
《關鍵件和材料的檢驗及定期確認檢驗控制程序》
《認證產品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清單》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7.文件記錄:
《定期確認檢驗計劃表》
《定期確認檢驗記錄》
《型式試驗報告》